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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分紅配股今年開始計算最低稅負 節稅有道 善用六百萬元免稅額

【王信人】

  除了持股比重偏高的大股東,在最低稅負制度影響下,今年起,員工分紅也開始要對時價和面額差額課稅。會計師表示,上市公司員工分紅配股節稅管道有限,最好是善用六百萬元的免稅額。

  員工分紅配股課稅問題,直到去年前財政部長林全才突破成功,面額和時價的差額要納入最低稅負,明年申報今年的所得稅時開始計入。影響最大的是上市高科技公司的高階經理、大股東、負責人。

  舉例來說,去年當財政部提出免稅額八百萬元版本時,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對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透露,「台積電員工一萬多人中,至少有一、二百人的員工分紅配股會被課到最低稅負」,立法院通過的版本降為六百萬元之後,人數應該會增加。

  至於實際受影響的上市公司員工有多少人?財政部官員表示,沒有統計,但有六百萬元的免稅額,而且稅率只有二○%,低於綜所稅稅率四○%,所以影響只是收入很高的高所得者。

  法律條文訂得這麼硬,是否還有節稅的空間?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胡榮一表示,如果是上市公司且是股票劃撥,大概沒有太大節稅空間;如果是採用非集保者,股價波動又大,可以設計要交付的日子。

  尤其可善用六百萬元的免稅額,因為股票交易所得要課最低稅負,而證券交易損失可抵減證券交易所得,不是每一種股票都賺錢,有些股票放越久越虧錢,可以把賺錢的股票和虧錢的股票處分,就可以節稅。

  所以,未上市股票的員工分紅配股可以改為讓員工用面額認購現金增資股,將來真正賣掉時,財政部要課徵未上市股票的最低稅負時,可以把和有虧損的股票一起賣。

  財政部官員表示,員工分紅配股的課稅和員工認股權課稅相比較,前者優惠多了,員工認股權也是差額課稅,但課徵的是綜所稅,最高稅率四○%,且沒有免稅額六百萬元可以扣抵,幾乎有認股權的股票都會被課到稅負,所以員工分紅配股只是多少拉近一些公平而已。且最低稅負還要和綜所稅的稅負去比,除非稅負低於二○%,才要補差額,並不見得會被課到最低稅負。

[2006/04/12 工商時報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