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談稅改 搞錯學習對象?
【中時電子報邱慧雯/專題報導】 馬政府上任後,延續前朝的稅改議題,風風光光地搞出賦稅改革委員會,大張旗鼓地討論營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之稅率調降議題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賢指出,台灣稅制問題不在稅率調降此浮面表象,以台灣屬小國的「資本通路型」經濟而言,須從營業活動、投資、融資與授權四大面向出發,師法經濟型態類似的荷蘭、瑞士、盧森堡與愛爾蘭的稅制,才利於台灣擴大稅基,吸引外國人前來投資。
林宜賢一針見血地點出,台灣的稅制老愛向美國學習,但台灣忘了本身的經濟型態和國力與美國天南地北,向美國學習的結果,當然是弊多於利。以大國經濟型態而言,通常是財政部主導租稅,稅制走的是「資本終點型」,也就是稅制為全球所得課稅,美國便是很明顯的例子,因為大國不怕沒人投資,因此通常是財政凌駕於經濟。 相反地,小國則應該由經濟主導租稅,稅制為「資本通路型」,也就是境內所得課稅,但同時設置境外免稅中心,吸引外人前來投資....《詳全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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