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低稅負威力大 高所得宜謹慎
【黃詩凱】最低稅負制從95年度實施以來,首年申報案件金額合計只有160億元,但實際成效和統計,必須看稅局查核之後的數字,才能理解全貌。目前為止,從國稅局陸續查核追繳補稅最低稅負案的金額來看,顯然此制度,已發揮一定威力。
查核案件當中,根據財政部及國稅局的官員說法,以往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,由於在最低稅負制中被納入,不少部分綜所稅的個案,若與此制度實施前相比,所得額差距高達上億元,或者申報後被追繳千萬元稅款,也所在多有。
因此,高所得者千萬別小看這部僅僅十餘條文的「基本所得稅額條例」,宜聽取專業人員的建議,步步為營謹慎為宜,並且及早開始規劃,才是最佳因應策略。
同時,在賦改會中,也常見工商團體代表要求取消最低稅負制度,換個角度觀察,若非最低稅負制已成為高所得者的切身之痛,大老闆們就不會如此熱烈發言。
最低稅負制雖然是在前朝政府掌權時實施,但基本上當時朝野均有共識,至少對弭平租稅優惠浮濫的現實,稍有助益。
除非賦改會有勇氣提出極具前瞻性的稅改方案,全盤翻修我國稅制,否則短期之內,最低稅負制仍然有存在必要。(2008.08.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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